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条件及热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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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.常见问题。 1,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。 答: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:。 (1)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的支出,在学历(学位)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。 (2)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,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,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,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。 主要内容。 1.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,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。 阶段。 1.学前教育阶段(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)。 2.义务教育阶段(小学和初中)。 3.高中教育阶段(普通高中,中等职业教育,技工教育)。 4.高等教育阶段(大学专科,北京合理避税大学本科,硕士研究生,博士研究生教育)。 其他规定。 1.纳税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%扣除,即每月1000元扣除,也可以选择由配偶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%扣除,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,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。 2.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,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,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。 热点问答。 1,在民办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。 答:可以,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。 2上海避税天堂,在境外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。 答:可以,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。 3,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,需要保存哪些资料。 答: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,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,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,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,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。 4,硕士研究生,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,由谁扣除。 答: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,一种情况是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(由上海个税避税小学一直到博士研究生阶段)的支出,纳税人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,第二种情况是纳税人自己接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继续教育,在受教育期间,由本人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,但同一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。 5,同一子女,同一受教育阶段是否需要细化填写,如,义务教育阶段是否需要区分小学,中学分别填写。 答:无需细化填写,对于同一子女的同一受教育阶段,即使在一个年度中间,子女存在升学,转学等情形,只要受教育阶段不变,也无需细化填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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